• 网站首页
  • 交通事故
  • 医疗事故
  • 工伤事故
  • 其他损害
  • 索赔知识
  • 新闻中心
  • 各地分站
  • 业务范围
  • 在线咨询
  • 在线委托
  • 网站论坛
  • 各地律所
  • 律师博客
  • 社会评价
  • 关于我们
  • 合作加盟
  • 友情链接
  • 业务精英
  • 下载中心
  •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工伤事故 其他损害  
     
    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事故百宝箱 >> “快速处理协议书”的填写说明

    “快速处理协议书”的填写说明

    2008-01-03 16:08:18  作者:  来源:互联网  浏览次数:82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    当事人应按下列规定填写《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》:

        (一)填写《协议书》,要字迹工整、项目齐全,各执一份。

        (二)事故时间一栏,须填写阿拉伯数字,精确到分钟。

    (三)事故地点一栏,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(县)某路(或路口)、某街的具体地点。

    (四)姓名一栏,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,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。

    (五)车辆牌号一栏,如实填写,如黑色牌照的号牌,应在号码后注明(黑牌)。

    (六)保险公司简称一栏,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。

    (七)电话一栏,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。

    (八)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,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,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,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。

    (九)事故情形一栏,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“□”内划“√”,对第8项和第9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

    (十)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,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。

    (十一)当事人责任一栏,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“□”内划“√”,填写完毕后,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。

    (十二)赔偿情况一栏,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,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,并签名确认。

    责任编辑:admin


    相关文章
    在线咨询